-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记者29日从财政部获悉,今年中央“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已定。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指出,2012年中央本级和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后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也将一并公开。
据了解,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时间正好在6月底,几天后便拉开了中央单位首次公开“三公”经费的大幕。
谢旭人在日前举行的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进一步加大中央决算公开工作力度。在做好2011年中央决算公开的同时,要重点加大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力度,参照2012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做法,细化公开2011年中央部门决算。
他强调要扎实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和理解,今年中央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
对于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他指出,各省在普遍公开省级财政预算决算的基础上,要重点推进省级政府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扎实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特别是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的工作安排。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协调推进地方各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谢旭人还强调,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是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主要内容。目前,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收费项目目录公示制度和执收单位收费公示制度,并加强了对涉企、教育等重点领域收费公示的管理。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工作,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记者韩洁、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