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岩气第二轮招标门槛放宽

2012年05月18日11:0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潜力评价 招标投标 国土资源部 勘查开发 探矿权 张大伟 页岩气探矿权投标意向调查公告 投标人 资质 区块

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亿元

⊙记者 于祥明 郭玉志

2012年国土资源部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正逐渐推进。5月17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页岩气探矿权投标意向调查公告》,公布2012年页岩气探矿权招标投标资格条件,除要求投标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外,没有过多的其他要求,门槛大大放宽。

按照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包括三条。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二,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其三,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需指出的是,由于此前页岩气不是独立矿种,对于想进入的投标人来说,会因资质问题而无法介入。此次第二轮招标,则给这些企业“松绑”。

具体来看,3亿元的资金门槛,对于一家致力于页岩气开发的企业而言,是微不足道的。而勘查资质门槛,也可以通知合作方式“绕开”。

国土资源部相关专家指出,对于那些想参与页岩气勘探开发的企业,其实可以和具有勘探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只是不能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我国应该开放页岩气勘查开发市场。”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大伟建议,鼓励多种投资主体进入页岩气勘查开发领域;凡是资金实力雄厚、具有气体或是石油业天然气勘查资质的企业可以独立进入;资金实力雄厚、无资质的企业可以与有资质的单位组成合资企业或与其合作进入;允许国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页岩气勘查开发等。

“目前来看,除原有油气公司外,各类资本均对此感兴趣。招标的限定条件是资金实力和开发资质,对企业所有制性质没有限制。”张大伟此前向记者表示,积极参与的开发公司和设备公司都会从中受益。

他指出,“虽然当前我国页岩气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但即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国土资源部去年首次完成了我国页岩气资源潜力评价,初步统计,我国页岩气可采量为25万亿立方米,地质资源量达134万亿立方米。

不过,张大伟没有透露今年页岩气招标何时进行。此前有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有可能于今年7月-8月举行第二轮招标。

2011年6月我国启动页岩气探矿权首次公开招标,六家国有企业参与竞标四个区块的探矿权。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和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各竞得一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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