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口信贷业务

2012年03月31日09: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信贷业务 特殊监管区域 进口关税 商业银行 国务院总理 大通关 初级能源 能源原材料 自由贸易区 零部件进口

中国网3月30日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提出,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口信贷业务,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

会议确定了加强进口的政策措施:一是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以暂定税率的方式,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进口关税,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生活用品的进口关税,降低初级能源原材料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继续落实对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进口零关税待遇,加快降税进程,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结合自由贸易区降税安排,引导企业扩大从自由贸易区成员方的进口。二是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口信贷业务,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鼓励政策性银行对高新技术产品和资源类商品进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拓宽进口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有利于扩大进口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强和改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三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口岸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所在地的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行工作日24小时预约通关和报检。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继续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四是完善管理措施。清理进口环节的不合理限制与措施,降低进口环节交易成本。支持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扩大相关商品进口。加强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完善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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