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北京市科普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2年03月16日10:1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科普项目 征集 法人单位 企事业单位 征集指南 资助创新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蒋若静) 为促进首都科技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11年度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工作,并发布相关通知以及工作指南,全文如下:

(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文化和教育资源密集的优势,积极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参与科普,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推动北京科普事业健康、可持续、多元化发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将组织开展2011年度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工作。有关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1年4月15日――2011年5月25 日

二、征集对象

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法人单位;外资企业或外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与本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项目应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由合作方之一的本市法人单位申报。

三、征集内容

科普作品创作项目;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普场馆建设项目;科普基地提升项目;科技旅游发展项目。具体征集内容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1年度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1)。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在线申报

请于2011年4月25 日-5月25日登录北京科普工作网(http://www.bjkepu.gov.cn)进行在线申报。

(二)书面材料报送

1. 请申报单位待网上申报通过确认后,在线打印《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建议方案》一式一份,需手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须与网上通过的确认材料一致(以打印有水印的文本为凭);

2. 申报单位已通过2010年度年检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 申报单位已通过2010年度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 申报单位2010年度财务报表和项目配套经费筹集情况说明,并提交其它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5. 申报50万元及以上大额经费预算的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交预算分析报告;

6. 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于2011年5月26日-5月31 日(受理时间:工作日9:30-17:30),报送至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16号西楼二层202室(北京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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