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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申报的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应首先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www.bjhd.gov.cn)---企业服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平台---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进行登记注册获得《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再进入区科委项目申报系统(www.hdkw.gov.cn),点击办事大厅里"项目申报"中的海淀区科技计划,进入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申报程序。
区政府网站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平台的开通及关闭时间与科委网站的时间一致。
(二)项目申报完全采取网上审核方式。
首次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区科委申报系统上注册单位完整信息,并设定用户名、密码(已注册过或申请过项目的单位应检查信息是否完整并更新);可参考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中"系统使用说明"有关提示完成本环节。
单位注册信息经科委审批通过后将显示"新项目申报",选择申报基本计划或专项计划,即可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三)按系统使用说明中《如何提交"海淀区科技项目建议书"》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海淀区科技项目建议书》及上传相关附件。提交成功后应及时根据本单位的用户名、密码查询材料是否通过审核,没有通过审核的,应依据科委给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直到通过。
(四)科委工作人员对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对申报材料存在问题的在网上回复修改意见。由于申报完全使用电子材料,不需要提交书面材料,因此要求申报材料描述准确、内容翔实而精炼,扫描附件要清晰、端正。
五、项目申报需提供上传的附件材料
为方便海淀区广大科技型企业和相关单位申请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确保申报工作保质、保量,按计划进行。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制定《北京市海淀区科技项目建议书填写大纲》(参见附件2),对海淀区科技项目申报所需准备的材料及填写要点进行说明。此处列出较重要的附件材料供参考:
(一)、申报企业在区科委申报系统注册时应上传的扫描附件(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对相关附件检查更新),以下附件应按要求摆正上传:
1.申报单位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税务登记证。
(二)、申报项目必需上传的附件(扫描件应摆正上传):
1.《海淀区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预审通过通知单》;
2.企业申报项目,需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上传与项目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授权证明、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查新报告等),行政事业单位申报暂不作要求;
3.2011年近两个月的缴税付款凭证(含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可选择重点两份扫描上传);近三年及2011年目前为止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项目申报单位自行聘请三位本行业内副高职称以上、非项目申报单位、非项目承担者及协作单位的专家意见,专家须分别出具对申报项目的推荐意见(专家亲笔签字);
5.专家资质证明(职称证书);
6.加盖公章的建议单位意见(下载申报系统第16项附件中的模版);
7.能证明申报项目技术水平的各种相关文件;
8.申报专项计划项目的,根据各个专项要求的特别证明或协议(请参照各专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