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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留学生研发专项计划
专项的宗旨:鼓励、支持海淀区域内的归国留学生企业及留学生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专项的基本内容:支持留学人员创办或本企业留学人员为项目负责人的企业的科研项目,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发基础。
申请专项项目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①企业需是留学人员投资创办的或本企业留学人员为申请项目的负责人;
②项目应为企业的主要研发项目,项目研究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留学生应在国外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关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④申报项目需要扫描上传的附件应有留学生(教育部、使馆开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毕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学生为项目负责人的应有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7)技术与金融互动研发专项计划
专项的宗旨:该专项旨在通过对企业科技研发活动的支持,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更快更好的进行融资活动,进而实现技术与金融相互促进的目的。
专项的基本内容:以科研项目的形式,支持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新三板"挂牌、主板、境外上市的企业的科技研发活动,以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申请专项项目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①申请单位应是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新三板"挂牌、主板、境外上市企业;
②能提供企业拟上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股东会议决议;企业与具有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签订辅导协议,以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签定相应服务协议;"新三板"挂牌企业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代办转让系统的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均需以附件形式扫描上传。
(六)项目起止时间及资金支持
项目开始时间为2011年7月,项目结束时间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确定,实施年限原则上为一至三年(医药类项目可适当延长)。
资金支持方式为项目补助,2011年底前完成所有资金拨付,单个项目的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七)申报的时间
项目申报完全采取网上申报及审核的方式。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11年5月9日。
网上审核企业注册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18时,请申报企业提前注册并通过审核。 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的关闭时间为2011年6月7日18时。
2011年6月7日18时前提交申请但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可继续修改。申报修改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1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