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科技园出台“企业倍增计划”奖励政策

2012年03月09日11:3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企业倍增计划 奖励 政策 技术中心建设 实验室平台建设 专利 技术产业化 自主创新能力 全国驰名商标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 蒋若静)为鼓励和促进企业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丰台区科技园出台“企业倍增计划”奖励政策,政策全文如下:

丰台科技园“企业倍增计划”奖励政策

1,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经认定落户园区企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奖励。,

2,促进实验室平台建设。对经认定落户园区企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奖励。

3,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选择并公布1-2个重大科技项目,对当年参与此项目并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参与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企业在国内外获得专利授权。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国内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8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企业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5万元。

5,支持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优先推荐参加丰台区专利转化资金项目评审。对获得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专利促进资金资助、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6,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积极作用。对上一年度创制标准的第一承担单位给予奖励:创制国际标准15万元,创制国家标准10万元,创制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奖励5万元。

7,加大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符合中关村“瞪羚企业”条件,在获得中关村科技园区20%-40%利息补贴外,再提供10%的利息补贴。

8,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园区企业改制上市。加大对企业股权融资的支持力度,对上一年度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对在中关村代办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9,对上一年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全国驰名商标”,每个商标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上一年度首次评定或经过复审认定的“北京市著名商标”,每个商标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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