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关于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2012年03月09日10:4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文化创意产业 2011年度 专项资金 支持项目 申报 贷款贴息 奖励 直接补贴

中国发展门户网(实习生 蒋若静) 为促进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并发布先关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集2011年度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根据《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文创办”)面向社会征集2011年度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朝阳区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研发、生产、经营、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和相关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11年10月13日-11月4日

三、支持重点和范围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原则和方向,2011年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范围如下:

(一)重点产业行业:重点支持文化传媒、高端会展、旅游休闲、设计创意、信息服务等行业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积极支持古玩及艺术品交易、文艺演出、时尚消费等领域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二)重点产业环节:重点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内容原创和研发、原创成果产业化、产品推广和市场营销、品牌塑造、投资交易等产业环节的项目;重点支持版权服务、版权投资及数字版权等重点功能性的项目;大力支持数字新媒体研发核心环节的项目;大力支持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文化品牌、扩大市场规模、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

(三)重点产业区域:重点支持北京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奥林匹克公园会展旅游文化产业区、大山子艺术和设计产业区、潘家园古玩及艺术品交易产业区等重点区域的项目;大力支持市、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产业基地的综合性项目。

(四)重点产业平台: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型平台、核心技术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孵化平台、人才培养平台以及文化创意产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领域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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