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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2012年3月2日讯(实习生 蒋若静) 西城区发布关于开展关于公开征集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西城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
为促进西城区中小企业发展, 2011年西城区将开展资金支持项目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西城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依法设立、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国家、北京市及西城区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各种形式的企业。
2、申报循环经济项目、老字号企业项目、高新技术及技术创新和产业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与项目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3、项目的投资和产品生产手续齐全。
二、征集重点领域
1、为中小企业服务搭建的公共平台建设项目;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项目;
3、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
4、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5、推进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
包括:用能单位通过技术改造、运用新设备,促进节能降耗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项目;开发利用新型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项目等内容。
6、有助于企业提升品牌、开拓市场项目;
7、开展特色经营和业态创新,促进老字号经营发展的项目;
8、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9、为大企业协作配套、专业化发展项目;
10、文化产业类项目;
11、其它需要支持的重点项目。
三、资金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方式为贴息、财政拨款补助二种,可申请其中一种。
1、贴息:已取得银行贷款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参与区政府组织的集合融资的中小企业,可申请贴息的资金支持方式;
2、财政拨款补助:以自有资金投入为主的项目;
同一年度内已享受市、区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企业,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四、资金支持标准
1、贴息:
银行贷款贴息按照银行贷款实际到位金额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确定,每个项目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暂定),项目贴息期限为一年;
中小企业参与区政府组织的集合融资等创新融资方式,按照实际融资成本给予20%的补贴,原则上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暂定),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三年。
2、财政拨款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自有已投入资金的30%,但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