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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2012年3月2日讯(实习生 蒋若静) 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和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发布了对2011年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增长贡献突出地区和企业的奖励规定,具体如下:
大兴区工业保增长奖励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和调结构并重,科学发展北京工业”的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2011年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增长贡献突出地区和企业的奖励规定。
一、奖励对象
(一)对完成区经济信息化委下达的2011年工业产值指标任务的镇、街道、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用于加强本地区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
(二)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以2011年统计快报数为准,完成工业总产值 2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不低于20%的本区规模工业企业。
二、奖励原则
(一)企业纳入北京市大兴区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
(二)符合本区和北京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产业功能定位,连续生产两年以上。
(三)考核指标为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共同认可的2011年度企业工业总产值指标。
(四)奖励政策暂定为2011年一次性政策。
三、奖励标准
(一)对完成区经济信息化委下达的2011年工业产值指标任务的镇、街道、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其资金奖励标准按照下表执行。
企业产值完成情况 同比增速X 奖励金额
2011年实现工业总产值 5亿元以上 30%≤ X 25万元
20%≤ X < 30% 20万元
2011年实现工业总产值 1(含)—5亿元 30%≤ X 20万元
20%≤ X < 30% 15万元
2011年实现工业总产值 5000万元(含)—1亿元 30%≤ X 15万元
20%≤ X < 30% 10万元
2011年实现工业总产值 2000万元(含)—5000万元 30%≤ X 10万元
20%≤ X < 30% 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