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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 蒋若静)昌平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昌平区文化创意产业资金支持项目
根据《昌平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京昌办发[2008]28号),结合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11年度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昌平区注册登记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的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11年12月5日—12月9日
三、申报范围
1.文艺演出业
2.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业
3.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业
4.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业
5.广告会展业
6.古玩艺术品交易业
7.设计创意业
8.文化旅游业
四、申报条件
1.项目原创性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明晰,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成长能力,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项目单位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项目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