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海南特大地下钱庄案破获,涉案资金来自全国29个省份727亿巨资如何地下流动(热点解读·调查)
本报记者 黄晓慧
在短短两年时间里,通过注册空壳公司、网银转账等手段洗钱727亿元,非法获利约3200万元……海南警方日前侦破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地下钱庄案。这起案件如何侦破,又暴露出哪些监管漏洞?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南“1·29”地下钱庄案的办案人员和经济犯罪侦查学专家。
“这个地下钱庄共接收全国29个省份2337家上游公司的资金727亿多元,分别转至4473个个人、公司账户,非法获利3200多万元。”海南警方办案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描述“1·29”地下钱庄案的影响范围和非法获利情况。
操纵空壳公司,动辄上千万元资金在地下钱庄“自由”流转
刘越,42岁,广东普宁人,小学文化水平,曾多年在深圳从事地下钱庄非法交易。2008年8月,刘越等人将“业务”转至海南。
他们以深圳一家投资公司做掩护,使用购买的20张身份证,先后在三亚、海口注册了20家工具公司,并在海南某商业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开通网银。
“这些公司都由代办公司到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均为100万元。经查证,公司法人资料全部为伪造。”办案人员介绍。
这20家无员工、无办公场所、无经营的空壳公司,就成了刘越等人的敛财工具。他们在深圳的投资公司接到“业务”后,将“客户”对公账户中的资金转入海南事先注册好的工具公司对公账户中,再通过网银将海南对公账户资金转入工具账户,最后转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中。
一笔笔来历不明、动辄上千万元的资金,就这样在地下钱庄“自由”流转。
在转钱过程中,该团伙通过扣留或让客户另存其他账户的方式,收取交易额0.4%。—3.5%。的手续费,从而满足客户规避人民银行对企业基本账户和现金的管理及税务机关的监管,隐匿资金走向等非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