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初裁中国风电产品损害其产业

2012年02月14日14:5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国风电 反补贴 反倾销 双反 产业竞争力 产品出口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风塔

《经济参考报》记者13日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获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经于10日裁定从中国进口的应用级风塔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这一裁决意味着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中国输美风电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肯定性初裁后,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展开“双反”调查,直至今年3月和6月分别初裁是否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关税。

2011年12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接受W indT ow er T radeC oalition (风塔贸易联盟)的申请,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相关负责人13日表示,该会对这一结果深表遗憾,并认为,美方不承认自身产业竞争力不够,却欲通过给中国的相关产业扣上“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帽子,达到对自身产业实施保护的目的。这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如此“保护”不仅不利于中美两国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也不利于降低美国的大型风电运营商的发电成本,不利于新能源在美国的普及推广。

机电商会强调,中国风电产品出口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竞争优势,是近年来中国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风电装备企业较高的管理水平、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规模优势的必然结果,而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

机电商会表示,将继续组织国内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双反”调查,并强烈要求美国有关政府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和市场化的原则处理有关调查事宜,避免做出不利于中美两国能源合作的举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蔡惟慈在13日召开的2011年全年机械工业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会上表示,美国对我国进行“双反”调查的都是低端的风电产品,他们实行双重标准,一方面限制本国的高端产品出口,另一方面,当我国出口的产品具备竞争力的时候又进行贸易保护。他表示,正在研究应对国外贸易保护的对策。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