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

2012年01月06日16: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节能技术 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目录 国家重点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钢铁 有色金属 石油石化 煤炭

2011年 第 34 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现予公布。

本目录涉及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建筑、交通、通信等13个行业,共22项重点节能技术。

附件: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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