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布

2012年01月06日14:1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央预算 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意见 审计机关 问题整改 小金库 财政收支 中小套型 廉租住房 建设用地

审计署4日发布2012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CFP供图



81人被逮捕

699人受处分

公告称,截至2011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上缴、追回、归还和补拨资金143.9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规范账务处理997.09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81项;审计发现的139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2011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

中央部门所属单位

整改“小金库”3.75亿

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82个中央部门所属单位设立4.14亿元“小金库”。目前,73个所属单位已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元。

这是审计署4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披露的。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80个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和违规收费6.77亿元问题,79个所属单位已通过停止违规收费、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5.72亿元。

对审计发现的39个中央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及采购程序不规范7.57亿元问题,39个所属单位采取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和监督等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

地方政府性债务

纠正违规资金数千亿

审计署4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称,地方各级政府采取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纠正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

针对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整改到位220.27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充实抵押物、增加合法抵押物、完善贷款手续、加快土地征收和拍卖、变更土地收储单位名称、与银行协商归还贷款等方式,整改到位230.61亿元。

针对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地方通过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合理加快工程进度、理顺资金审批手续、及时归还等措施,整改到位1017.47亿元。

针对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清理催收被挪用债务资金、理顺项目间资金关系、调整贷款债务人、以自有资金置换或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140.35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通过充实资本金、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变更登记、清理整合等措施,整改到位983.23亿元。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4万多人,对全国所有涉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25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54061个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须研究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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