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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统一工资制度征求意见即将收官,能否真正缩小收入分配差成焦点。
【本周聚焦】事业单位收入“缩差”的关键何在?
背景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目前进入最后读秒阶段。本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涉及全国上百万事业单位和近3000万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备受瞩目。
收入分配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心话题的当下,一直以来存在呼吁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资增长和收入分配立法的声音。国务院开始企业工资条例立法工作已有数年,迄今尚未公布草案,涉及机关工资的立法目前仍在进行中,事业单位工资立法最先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稿,涉及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多项目标,如聘用制度、工资制度、社保制度。征求意见稿对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
津贴发放是收入差距主因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经过几轮改革,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一般来说,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收入水平较低,也是事业单位之间收入分配“洼地”。
“虽然我们是事业单位,但实际已企业化运作了,没有国家拨款,但单位又无其他福利,这种状态下很多机构只是在维持。”北京一位自筹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个月她的全部收入不到4000元。
记者走访得知,目前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收入状况良莠不齐,但普遍存在工资外收入项目繁多、比重很大,且以“暗箱”操作为主,分配不透明。
一些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收入分配失控问题,尤其垄断行业或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事业单位,这种现象更为突出,一些单位工资外收入是工资水平几倍甚至十几倍。
有专家表示,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方向使事业单位开拓多元化收入渠道一直受到政策鼓励和支持,同时,事业单位本身服务性质多种多样,介入市场程度有深有浅,行业受国家政策扶持、限制程度也大有区别,因此不同事业单位间盈利能力区别很大。一些事业单位因具有行政特色,利用特殊地位进行盈利,成扰乱市场秩序主要症结。
征求意见稿规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工资制度。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政策和标准。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待遇,以及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之所以出台统一工资制度,是因名目众多的津贴补贴已成事业单位间收入差距主要原因。单位不同,效益不同,都会造成津贴补贴差异。一些事业单位存在午饭补助、水电补助、通信补助、住房补助等多个名目,还有些补助不叫“补助”,但性质类似,如职务补贴,根据不同职务,设定不同消费金额。
此前,国办亦明确要求全面清查事业单位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范围外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实际发放水平,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