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确保春节前无拖欠

2011年12月06日09: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拖欠农民工工资 科学发展观 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讨薪 拖欠工资 人力资源 拖欠工资

中新网12月5日电据人社部网站消息,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今日(5日)在京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会上表示,要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作为2012年元旦春节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实现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结案。

据悉,本次会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9部门联合举办,专门就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主持会议。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尹蔚民指出,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损害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的案件仍有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尹蔚民强调,要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作为2012年元旦春节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坚决措施,努力实现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结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以专项检查为重点加大排查和执法力度。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领域犯罪行为。坚持做到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有归案不放过,保持对劳动用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加大对劳动用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度。

三是提高劳动报酬争议调解仲裁效能。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和小额争议。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要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设立的调解组织作用,设立法律援助点,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无偿服务。

四是强化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的应急保障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欠薪企业的追偿力度。

据悉,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市进行督查。同时,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第五次农民工工作督察,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列为重要督察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姜志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李滨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本部门、本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王庆云,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发展改革、公安、监察、财政(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厅(局、委)、总工会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出席会议。(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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