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首开绿灯 地方政府信用评级至关重要

2011年10月21日09: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地方债务 信用评级 地方政府发债 预算法 政府管理 央行 银监会 债券 变现能力

中国网10月20日讯,财政部今日正式发布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为中国地方政府发债开出了绿灯。为此,中国网财经中心连线了多名业内人士针对地方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很多学者表示,在不允许地方发债的情况下,中国地方政府已经累计了10万亿债务,将地方发债放到阳光下,给予规范和指导有望能降低隐形债务等风险。

财经评论员叶檀早前就地方债问题评论到,一旦允许地方发债,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至关重要,地方政府的信用纪录,地方的偿债能力、资产的变现能力、接受债券购买者的检验,很难想象债券购买者会为一项毫无产出的面子工程掏钱。如果地方投融资公司出面发行企业债,那么项目的投资收益评估报告将一一摊到桌面。公开的风险比不公开的安全要让人安心得多。

广东省财政厅人士今日对媒体表示,地方自行发债是对《预算法》的突破。他认为《预算法》是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法律,政府管理理念跟现在有很大不同。而上海市财政局人士表示,从中央代发到地方自行发债,现在看区别不大,只是项目上的自主性、自由度会更大一些。该人士透露,虽然地方自行发债,并不代表中央就放手不管,发债仍然在中央政府的调控范围中,并非任由地方政府随便发。他认为,随着逐步发展,将由人大掌握最终决策权,约束力也最强。

地方债务到底是多少?各家说法不同。央行2009年5月末提供的数据是负债超过5万亿元,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先生表示,到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超过7.38万亿元,而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先生提出的数据是10万亿元。考虑到地方负债构成中银行贷款大约占八成,刘明康先生与许善达先生的数据出入不大。华宝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国旺认为,财政部允许上海浙江广东省与深圳开展自行发债试点,可以缓和地方债务压力,减轻对卖地财政的当期依赖,但在地方新财源出现前,仍是治标的措施,对地产可能是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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