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重点支持小微企业 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发展

2011年10月06日10: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小微 温家宝 民间借贷 风险事件 中小企业 企业提供 小额贷款 信贷政策 企业资金 阳光化

中新社北京10月5日电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要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督促各类银行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

10月3日至4日,温家宝来到浙江绍兴和温州就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温家宝在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荷湖村和府山街道越都社区,了解民众生产生活、市场供应和社会保障等情况。温家宝还考察了绍兴中国轻纺城、绍兴县创意产业基地、绍兴县汇金小额贷款公司、温州百先得服饰有限公司,并在企业主持召开三次座谈会,向企业负责人询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信贷的情况。

4日下午,温家宝在温州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浙江省、温州市关于小企业发展情况汇报。温家宝说,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强调,要认真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小企业贷款进行专项考核,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督促各类银行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改进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强化银行特别是大中型银行的社会责任。清理银行不合理收费和保证金存款要求,查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信贷资金成本。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延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研究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

温家宝同时指出,要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要遵循市场原则,减少行政干预,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大力整顿金融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妥善处理企业之间担保、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防止风险扩散蔓延,防范区域性风险。对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要妥善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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