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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2006年公务员工资改革5年后,新一轮旨在消除地区差距、消除基层与省市级之间差距的公务员收入改革又将拉开帷幕。
据了解,日前人社部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在北京、云南等地开始调研公务员津补贴情况,并根据调研结果着手起草《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为下一步公务员工资改革作准备。
对于那些随意发放公务员津补贴的地方,这无疑是一个坏消息。
面对不断高企的通胀压力,公务员涨工资的呼声不断。据 《中国经济周刊》独家获悉,今年上半年中央部门公务员增加了几百元工资。某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今年开始,自己的工资条上多了“补发工资”一项,每个月几百元不等,平均500元左右,但没有说明是补发的哪一项,补发时间从去年10月开始。“地方上工资都是自己定的。中央部门2006年至今一直没涨过。这次涨得也很少,我们单位普通员工工资很低,一般都是两三千元,在北京怎么活呀?”
但也有许多人表示不满:凭什么先给公务员涨工资?
深圳科员的工资是山东穷县科长的4倍
CPI的每次上涨都牵动着人们的神经。焦虑的人群中不乏公务员群体。
“CPI上涨,房价上涨,就是工资不怎么涨。我们县的房价现在已经达到了每平米3000元。一位科级公务员,在县里就是局长一级的干部,基本工资加上津补贴是2200元,每月住房公积金扣8%,养老保险扣2%,医疗保险扣2%,加起来要扣12%,拿到手的也就1500~1600元。我们县长(处级)也就3000元。”山东省聊城市某县公务员李辉(化名)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
李辉说,这还是7月津补贴刚刚增长了300元之后的工资水平。由于山东是较早将公务员养老医疗保险纳入社会统筹的省份之一,扣除相关费用后,工资更加捉襟见肘。
据悉,聊城共辖8个县区,每个县区的工资水平都不一样。其差别主要体现在津补贴上。关于津补贴的发放,山东省规定,要根据当地财力决定发放数额。这也是导致每个县区工资不一样的原因。
李辉所在县属于山东较贫困的县,该县整体工资水平都比较低。据李辉介绍,同属聊城的临清市公务员工资比他们高300多元,茌平县比他们多1000元。“我们的工资在山东没什么代表性,因为胶东比较发达的地方工资都很高。我们是山东的欠发达地区,但和中西部地区没法比,国家给他们的转移支付比较多。”
据山东省人事系统某官员介绍,整体看,山东省、市、县各级公务员的工资差距都比较大。山东省直机关比地级市多1000多元,地级市比县级市高一倍。
与贫困地区相比,发达地区的公务员工资比较可观。
张明(化名)是深圳市司法机关的一名公务员,本科学历,4年工作经验,科员。他向记者出示的工资单显示:每月税后固定收入为6547元,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补贴5658元,加班费889元。深圳市一个科员的工资,是上述山东某县的科级领导的4倍。
300多项擅发的津补贴是“罪魁祸首”
造成地区性工资差距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制度的缺失。
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了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照方案,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构成。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方案提出,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而这一“适时出台”的制度至今尚未出台。
其实,“地区附加津贴”早在1993年公务员薪资制度改革时就已经提出,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制定自身的“津补贴”。由于财政限制等种种原因,国家并未就“津补贴”出台统一政策。
在此背景下,各地相继自行出台了“津补贴”政策。各种名目不同、数量不等的奖金、补助、津贴、补贴令人眼花缭乱。
由于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支付,而津补贴由地方财政安排,具有一定的浮动区间和灵活性,这被认为是导致各地公务员工资差异的“罪魁祸首”。
据知情人士介绍,近年来各地进行的“阳光工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对津补贴进行了规范。阳光工资就是将公务员除基本工资以外的收入(如津补贴)都纳入到工资范畴内统一分类、核算。
中央在推行阳光工资的过程中还制定了一个范围:平均值不能低于2.1万元/年,不能高于4万元/年,即每月的津补贴应在1750元~3333元之间。这意味着全国同一级别的公务员,其月工资平均值差距不能超过2000元。
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一规定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上述贫困地区处级官员的月工资只有3000元,而据记者了解,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处级官员有1万多,相差3倍左右。
在相关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地方发放公务员津补贴逐渐失序。据研究过中国公务员薪酬问题的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副教授孙琳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
目前已经有地方开始了清理行动。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武汉市直行政单位开始清理公务员津补贴。公务员们被要求退还2007年至20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保守估计总额有数千万元。某市直机关被要求清退的津补贴达908.87万元,人均应退还金额7.39万元。
与此同时,人社部开始调研公务员津补贴,拟出台相关规定,厘清公务员“合法收入”。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向《中国经济周刊》证实,方案目前正在由人社部研究制定。
“目前全国各地津补贴仍然不够平衡,有的经济发达、财政收入多的地区,近年来自行调整了标准,津贴项目名目也比较繁多,加总起来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上限,清理是必须的。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其实是2006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的延续,是继续贯彻落实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苏海南说。
据记者了解,《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中,地区附加津补贴标准将根据不同地方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等差异区别制定。同时,还将考虑对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适当增加津补贴类别,并由中央财政负担。这意味着,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务员津补贴不一定会比欠发达地区的高,当然,地区差异还会存在。
“北京的房价和地方的房价差很多,因此,保持一定程度的地区差异是合理的,但是部门差异是不合理的。比如都在北京市,同为政府的两个局长拿的钱不一样,这肯定是有问题的。但是北京市民政局的局长和上海市民政局的局长拿的钱应该有差异,这是正常的。”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人员考试测评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旭涛说。
激励问题难解决
但同一地区公务员工资“一碗水端平”后,激励不足的问题又会浮出水面。“现行的工资政策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一位公务员说。
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说白了就是一种终身制。西方发达国家在政府改革过程中,为打破公务员终身制,引入了灵活的管理制度。
英国从1980年代末就实行了执行局管理体制。执行局是设在部门内部的准行政机构,负责人是首席执行官。执行局实行经理(负责人)负责制, 经理职位向全社会开放,竞争录用。
这种体制是把市场的供求关系和竞争法则引入公共行政执行中,以改变政府部门的行政绩效和运作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在学界认可度较高。
“由于执行局是一个行政执行实体,名义上实施的是聘用制管理,其运作不同于传统的政府官僚制管理方式,在行政执行运作实践中一定程度上引入了市场机制。如果绩效好,就给高工资;如果做得不理想,聘期结束时就可以解聘。”刘旭涛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
在中国,对公务员实施聘任制,深圳是第一个吃螃蟹者。
2010年2月, 深圳市正式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用3年时间(2010年—2012年),分步组织实施,将原有的“大一统”管理模式划分成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69%的公务员将被划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中。进入行政执法类(比如公安系统)和专业技术类(比如气象部门)职位的公务员实行聘任制。同年3月,深圳组织了第一次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考生考上后按报考职位明确的职务(职级)和薪级订立聘任合同。
“从我国目前要解决的问题看,强调更多的还是部门之间的公平,政策当局担心开了口子容易引起问题,但是将来公务员干多、干少和干好、干坏,在工资上还是应该有所区别。” 刘旭涛说。
不久前,上海浦东新区开始试点聘任制公务员。此次在用人体制上实现了两项重大突破,一是实行了合同制管理;二是实行协议工资制度。聘任的公务员不执行有关公务员职务任免规定,不再有科、处、局等职级。在薪酬待遇方面,参照市场同类岗位同类人员的薪酬水平,并兼顾政府机关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但新的质疑随之而来:公务员是否可以实施绩效工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