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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集团挂牌意味着“主辅分离”告一段落;与此同时,对这次改革重组的担忧和批评之声也不绝于耳
记者 刘丽丽
经历“7年之痒”的电力行业主辅分离,将暂时落下帷幕。
如无意外,电力改革新成立的两大辅业集团将于8月下旬在人民大会堂挂牌。继“厂网分开”之后,电力改革终于沿着国务院2002年公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五号文件”)的改革方向迈出了第二步。
“辅业集团挂牌之后,电力主辅分离后重组的整合基本告一段落。”熟悉电力体制改革的电监会一位内部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这轮主辅分离难逃“夹生饭”的阴影,因为“新的辅业怎么处理还没有新说法”。
从2004年第一份成型的“主辅分离”改革方案上报国务院至今,“夹生饭”整整做了7年。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下,最终的分离结果已和当初的设想有了很大不同。
方案尘埃落定
“做了好多人的思想工作。”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属施工企业一位工作人员这样总结自己最近的工作。
他们所在企业在此次主辅分离重组改革中,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十五个省级(区域)电网企业所属勘测设计企业、火电施工企业、水电施工企业和修造企业等辅业单位一起,成建制分离,并入了筹备中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建企业职工们担心离开电网后企业失去竞争优势。不过,一位省级电网所属施工企业人士表示,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最大好处就是避免了恶意压低标价,“盈利会好些,反而是好事”。此外,原本是地方企业的他们可以借助新集团的海外承包资质拓展国际市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大主要成员是葛洲坝集团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一家是水利水电建设老牌劲旅和房地产开发新生力量,另一家是集电力勘测、规划、设计、监理于一身的老牌集团,称得上是强强联合。
此次主辅分离改革重组的另一成果是筹备中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除了电网分离企业之外,主要由水电、风电勘测设计国内一流的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和国内最大最强的水利水电建设企业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组成。
对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的名称和最初设计的“中国电力工程集团公司”有所不同,葛洲坝集团企业文化部副主任石家铭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一方面是工商注册时发现原定名称已被注册,另一方面用“能源建设”更符合新集团的定位和业务范围。显然,此次参与改革重组的企业分属电力辅业的上下游,新集团的产业链将变得更通畅。
两大集团挂牌意味着“主辅分离”告一段落。但另一方面,对这次改革重组的一些担忧和批评也不绝于耳。
一位参与五号文件设计的资深人士表示,重组企业很可能在行业内形成寡头垄断。
“因为原来招投标规定要求有3家独立的施工企业参加招投标。但现在的改革方案把各省施工企业都并入两家辅业集团。发电环节的施工就相对垄断了,竞争程度会下降很多”。
该资深人士认为由国资委组织的此次整合没有充分考虑市场化和效率,只是减少了中央企业的数量。
不过,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刘叔友对此表示,电建市场很大,参与者多,竞争激烈,因此“此次整合并不能改变市场格局,集团内部的竞争一样激烈”。
“7年之痒”
回望主辅分离之路,可谓一波三折。
2002年可以称得上是“电改元年”。这一年,国务院公布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业内俗称“5号文件”),为电力体制改革进行了全盘规划,将改革的路径和目标设定为“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从此,“5号文件”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大法”。之后的“厂网分离”方案基本得以贯彻实施;而改革的第二步“主辅分离”则一再受挫。
2004年的第一份主辅分离改革方案因当时“电荒”影响未能通过。随后的多个版本方案,都因阻力较大,部委之间意见未能统一而搁浅。直到2007年,国资委牵头,会同电网及相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主辅分离方案成形。在这个方案中,电网公司下属的勘测设计,火电、水电、送变电施工以及修造企业都将剥离。
就在方案已在各部委间达成一致,即将由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上报国务院之际,2008年南方大面积雨雪冰冻灾害再一次延缓了进程。
最新一轮的“主辅分离”重启是从2010年9月3日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通过国资委制订的主辅分离方案开始。2011年初,国务院同意该方案,并明确由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
目前,两大辅业集团已经基本水落石出,国家发改委也已在近期提出“开展输配分开试点,探索输配分开有效实现形式”,但本来意在为厘清成本制定价格做铺垫的主辅分离之路似乎还没有走完。
改革路在何方
“十几年前,我们几个人整天在一起探讨改革,但现在真的没什么好说的,该说的话都已经说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余晖研究员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发出这样感慨。
余晖从事垄断行业改革研究多年,参与了《反垄断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的起草。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就开始关注改革,2000年参与了由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王岐山主持的“垄断行业改革课题组”,研究电力、铁路、民航、电信四大垄断行业的改革。
对于这次大规模的拆分重组,余晖认为,主辅分离之后,更重要的应该是法人治理结构。他表示,分离后的辅业一般都可以私有化或民营化,如果有必要继续保留公有性质,应把它们变成公司法人或特殊法人,有专门法律来管理。他说:“日本的高铁就有专门的法律,而中国现有的《电力法》和改革不相适应,还停留在很落后的阶段。”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则更担忧能源行业因为价格导致的扭曲。“与其说是企业垄断,还不如说是政府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