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减轻物流企业税负 降低过路过桥收费

2011年08月20日14:5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意见 物流企业 物流管理 物流技术 收费公路 物流园区 物流业 物流设施 税负 农产品

中国政府网19日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意见》共9条,分别为: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加强组织协调。

《意见》明确,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支持政策。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以及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占地面积大、资金投入多、投资回收期长,要在加强和改善管理、切实节约土地的基础上,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策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

《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物流管理的条块分割。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物流业发展方式转变。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投资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的运输、仓储、配送、信息设施和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另外,要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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