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外波兰高速公路项目失败 审计机构进驻

2011年07月26日15:2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海外工程项目 审计机构 国际金融报 倾销 中铁 国际工程承包 高速公路 波兰 独立审计 2009年
  7月25日,有媒体称,因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简称“中海外”)牵头的波兰高速公路项目失败,中海外总经理方远明于近日被撤职。报道还称,国务院国资委已于两周前委托审计机构进驻中海外北京总公司,对其进行独立审计。

  2009年9月,中国中铁旗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中海外和中铁隧道联合上海建工集团及波兰德科玛有限公司(DECOMA),中标A2高速公路中最长的A、C两个标段,总里程49公里,总报价13亿波兰兹罗提(约合30.5亿元)。这一被当时竞标的同行认为是“倾销”的报价,仅是波兰政府预算28亿兹罗提的46%。由于其间原材料价格上涨、工程变更以及可能出现的工期延误等诸多问题,作为中资公司在欧盟国家中拿下的第一个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尚不足一年的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遭遇合同终止的尴尬,至2011年6月,中海外最终决定放弃该工程,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约25亿元的亏损。

  “优惠的价格和快速高效的建造速度,此前一直是中国公司在海外项目上的优势所在。”一位熟悉海外项目的业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但在诸如波兰这样的欧洲市场,除了低价与高效外,当地的法律法规不仅健全,而且执行也非常严格。而在没有完全熟悉了解这些潜在风险时,中海外‘多干快上’急于求成的心态就会带来很多问题。”

  一位接近中海外的人士向媒体透露,“当时就是急着想先拿下来。竞标前的勘察设计、竞标文本的法律审查、关键条款的谈判等,中海外都认为不必过细,他们觉得这一总价应该做得下来。”“草率”的态度,往往导致不合理合同的签订。在一半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商竞标时在价格表中提出的工程数量都是暂时估计,不应被视为实际工程数量,承包商实际施工时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增加要求业主补偿费用。但所有这些条款,在中海外的合同中都被一一删除。

  中国海外工程项目往往被解读为带有政治意义。“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商业利益,海外工程项目都应该研究当地法律法规。”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东指出,“如果想着先以低价中标,再想办法绕开法律或者国际工程承包规则,再‘讲政治’都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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