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工资标准每年年均增长13%是最低保障线

2011年07月25日17:2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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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尹成基介绍情况。中国网 张琳 摄



中国网7月25日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天下午召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在回答“十二五”规划中,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均增长13%,五年内实现倍增,工资倍增计划有何具体的目标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尹成基介绍说,“十二五”规划当中,明确提出最低工资标准要保持每年增长幅度在13%以上。最低工资制度实际上是保障职工最基本工资收入的一个制度保障,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当中,中央提出提高两个比重,特别是提高初次分配在整个收入分配当中的比重。这个最低工资制度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制度的保障措施。不是说所有的用人单位都要按照这个标准给职工发工资,这是一种误解。

尹成基表示,在实际工作当中,一些用人单位由于经营情况比较差,可能会按照这个标准来给职工发工资,这是一个最低保障线,并不是普遍的工资水平线,这是一个“兜底”保障,是最基本的保障。职工的报酬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否则就是违法的。

效益好的、有活力的、有发展潜力的、劳动生产率比较高的企业,应该根据综合的因素来确定职工的工资。另外,因为职工的素质状况不一样,对企业的贡献大小不一样,获得的工资报酬也会有差别。所以,要客观、准确理解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所发挥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保持13%以上的增长幅度,就是为了使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有一个有保障的增长,这个保障应该说可以达到一定的增长速度。它的作用和意义主要是体现在这个方面,需要准确把握。”尹成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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