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暴力圈地幕后:建设局长变身开发商

2011年07月04日16:5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村民 开发商 高港区 圈地 新华组 地块 变身 江潮 补偿款 暴力

利用过期批文、暴力圈地、伪造签字等违法手段征地,再低价把土地转让给与政府关系密切的房地产公司——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王营村土地流转过程可谓迷雾重重:暴力征地背后隐现政府推手,建设局长成开发商,而失地农民却因维权被判刑

文 本刊记者 王磊磊

孙广山承包的耕地被征了。他还清楚的记得:3个月前的19号夜里,不足1个月就能收割的庄稼,在推土机的碾压下变成了荒地;短短几天时间后,已经易主的上百亩土地被围墙围起,施工队进驻了下来。眼看着高楼大厦就要拔地而起,但江苏泰州市高港区王营村的村民却欲哭无泪。

离孙广山所在白杨组被征的土地不远处,是曾经属于王营村新华组的农田,如今这里早已变成了豪华社区和成排的别墅,同为王营村的村民,新华组村民的遭遇和孙广山类似:耕地被暴力强征,补偿分文未得。

随着城区的不断蔓延,泰州市高港区农民曾经赖以为生的耕地在这场“蔓延”中被不断吞并,随之一起被吞并的,是这些失地农民的利益。而在土地交易市场上,这些土地又成为了政府和与政府关系密切的房地产公司攫取利润的筹码,补偿几万元一亩征收的土地,以700多元一平米的价格转让,上市楼价高达每平米5千多元。

在胁迫和欺骗下签订征地协议

2007年3月,一纸所谓的“告示”张贴在了王营村新华组村民的住地,这份名为《关于260亩征地的告示》写道,“260亩征地款按照规定已全部到账,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请相关人员在2007年3月22日之前清理附着物,逾期不清理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此时王营村的村民才知道,自己的耕地已经被“征收”了。“得知情况后,我们第一时间来到高港区国土分局询问情况,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国土局才出具给我们几份材料。”王营村新华组村民戚邦香告诉《法人》记者。他向《法人》记者提供了几份名为《征用使用土地协议书》、《征收用土地协议书》和苏国土资地函【2004】356号文的文件。

该份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批准泰州市高港区2004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显示,“同意将泰州市高港区刁铺镇观五村、口岸镇王营村的26.598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4.47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落款为2004年12月。

“这是高港区政府征地所依据的批文,但直至目前为止,我们也没看到征地的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批文超过两年将自动失效,自村里张贴告示后,2008年才开始征地,也就是说,政府在使用无效批文征我们的耕地。”戚邦香告诉《法人》记者。

随后,戚邦香指着两份征地协议书告诉《法人》记者,其中《征用使用土地协议书》的村民签名是村委会连哄带骗甚至胁迫几个村民签的字,《征收土地协议书》则是三个村干部签的字,村民连协议都没见到。

在村民提供给《法人》记者的几份书面材料中,几位村民证实说:“几个村镇领导把我关起来,不签名不让回家”、“村镇领导答应事后补偿差价,说带征是为了村民好”、“签字仅代表个人意见”等等。

对于村民反映的有关问题,《法人》记者采访了泰州市高港区土地监察大队,监察大队毛春邦表示,有关王营村土地的征收程序是合法的,并没有发现问题,在记者问及批文是否过期时,毛春邦告诉记者,所谓两年过期只是指土地闲置两年,而跟批文没有关系。但根据国发[2004]28号文《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国土发【2004】237号文的有关规定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征地程序和其他相关问题,王营村村民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了行政复议,2009年7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村民的行政复议申请下发了决定书,经查认定:被申请人(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未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违反法定程序,行为违法。

抵制暴力征地村民被判刑 大笔补偿款去向成谜

由于征地过程违法,且没有征得村民同意,新华组村民拒绝把自己耕种的土地交出。2008年10月,据村民回忆,高港区政府出动了数百名人员,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前提下,在新华组50多亩耕地的外围强制搭建了围墙,禁止村民耕种。

“11月2日,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组的村民一起赶到现场,希望想办法重新播种,我们推翻了部分围墙,进入承包地想重新种麦。”一位当时在场的村民说。但让村民没有想到的是,灾祸就在当晚从天而降。

11月2日凌晨,数百名警员包围了新华组60余户人家的每栋房子,“前后门分别有两个人把守,这些警察强行破门砸窗,闯进了家里,甚至动手打人,还强行带走了很多人说要关起来,有的连衣服都不让穿,当时很多人都被吓坏了。”再回忆起当晚的情景,一位戚姓的村民如此描述。

戚邦香和陆吉林以及其他六位村民被当场抓走,后二人被拘留3个月,其他六人被陆续放走。2009年2月,高港区法院一审判决,陆吉林和戚邦香二人因推倒围墙造成损失,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后泰州市中院改判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陆吉林和戚邦香愤愤不平,“因为我们两个都是组里说话比较算话的人,推倒围墙也并非我们主使,他们的这种做法就是要‘杀一儆百’。”

王营村白杨组村民的遭遇和新华组类似,2009年,根据《关于批准泰州市2009年度第2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白杨一组、二组、三组的耕地被征收,由于村民对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有异议,部分村民拒绝交地。2011年3月的一个夜里,多部推土机开到村民的承包地,不足一个月就要收割的庄稼被全部推平,此前,前去阻止“村强征强拆”(当地村民的叫法)征地的丁登英被当场殴打。

无论是新华组的村民,还是白杨组的村民,他们都反映了的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时至今日,土地的补偿款村民一分未得。那么,究竟大笔的补偿款流向了何处?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科的科长告诉《法人》记者,根据有关法律和文件的规定,如果补偿款没有下发到位,是不可能下发征地批文的,在申请征收该地块的同时,专项补偿款会直接发放到专门的财政账户,只有补偿提前到位了,才有可能下批文,办手续。泰州市高港区土地监察大队队长毛春邦也表示,土地补偿款早已经下发到村里,希望记者到村里查证。

当天下午,记者在王营村村委会找到了王营村村书记戚永生。戚永生告诉《法人》记者,补偿款早已下发到村里的集体账户,但因为村民还没有专用账户,所以一直没有发放,他随后出示了几份银行单据,证明补偿款在专用账户。他还表示白杨组的补偿款要用于给村民办社保,新华组的村民在之前的征地中已经领取了部分补偿,但现在村民又向区委和村委要求办社保,目前账户还剩余300万元左右,不够给村民办理社保。

但这和村民反映的情况出入很大,新华组村民反映,从开始便从未拿到补偿,“这块地是通过违法途径征收上去的,就算给补偿我们也不会要,因为征地没有经过村民同意。”而白杨组的孙广山此前告诉《法人》记者,村里要办的是低保而并不是社保,“从60周岁起开始,每个月只有240块钱,可补偿却我们一分钱没有拿到。”

土地买卖背后隐现政府推手 建设局长成开发商

在王营村村民和当地政府的这场“征地争端”中,究竟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据村民反映,在2008年抓人事件之后的没几天,“江苏省江潮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施工牌便高竖在了围墙外,施工队随即开进场施工。

在村民提供的一份日期为2010年的工商注册登记材料中显示,江潮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人代表为冯春桂,其中冯春桂出资440万元。当地人士指认,冯春桂现为高港区住建局局长,彼时的他身兼四重身份,除了江潮公司的法人、总经理,还是高港区建设局局长、建管局局长、高港区城投公司总经理。

为了核实有关情况,《法人》记者赶往了住建局,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冯春桂在市里开会,记者随即拨打了冯春桂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后在高港区宣传部的联系下,住建局办公室给《法人》记者出具了一份书面声明。

该声明对于冯春桂身份问题做了如下解释:“97年高港区成立建筑管理局,自收自支,2006年该局经费存在严重问题,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区政府同意成立江潮公司,冯春桂任总经理,兼职不兼薪,2006年,江潮公司通过竞拍取得该地块开发权,2007年,将江潮公司股份全额转让给福州龙事达公司,因此,‘龙锦华庭’(新华组地块开发项目)所有行为与单位无关。”

按照这样的说法,江潮公司由区政府拨款成立,应为国资企业,但其2007年以来的工商登记显示,江潮公司为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直至2010年其法人代表一直为冯春桂。况且,其4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又从何而来,购买该地块的资金又从何而来,作为建管局局长,同时又兼任房地产企业法人,既是裁判,又是选手的现象该如何解释,这些问题并未得到解释。

同时,据《法人》记者得到的一份《泰国土资【2007】出字7号》转让土地公示材料显示,“你公司(江潮公司)报来《关于请求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准将王营村境内的批准上市的10126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你公司,地价为每平米728.78元,总额7380万元,使用年限自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2006年12月20日起算。”

这样的说法不乏暧昧,既然是通过竞拍,又何来请求受让?该公示落款时间为2007年5月,可其中又提到签订合同日期为2006年12月,而王营村新华组该地块的征收公示时间却是2007年3月,难道土地尚未征收,该地块所属单位竟已经确定?

《法人》记者现场走访中发现,新华组被征收的该地块如今已经从农田摇身变成高档社区、商品房和别墅,但就在同一地段,“龙锦华庭”项目旁边,正在施工建设的工地门口却竖立着鑫港房地产公司的施工牌,项目名称为蓝波湾,建筑面积7万多平米,这整整占据了整个该地块规划建筑面积的一半。

对此,当地知情者透露,江潮公司将该地块以700多元一平米的价格拿到手后,又转手以高价卖给了另一家地产公司。“有关这块土地还有很多问题。”该人士表示。

在泰州市采访过程中,很多部门都向《法人》记者表示,目前泰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显然,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规范有关征地问题,关系着全国文明城的创建。本刊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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