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将完成对现有禁止开发区域范围界定

2011年06月08日13:3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范围界定 核心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发展改革 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 地质公园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杨伟民 中国网 王锐 摄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杨伟民 中国网 王锐 摄

中国网6月8日讯国新办今天上午举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新闻发布会。“‘十二五’期间将现有的禁止开发区域的范围,包括核心区、缓冲区等,把它的范围界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杨伟民在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中国网现场直播。

谈到中国有22%的自然保护区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为建设项目不得不作出让路,主体功能区战略是否能有效的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的问题时,杨伟民表示,自然保护区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当中被确定为禁止开发区域,是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

杨伟民说,在过去确定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时候,一些区域并没有完全明确边界。在《规划》里提出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近期的任务,在“十二五”期间给现有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定范围、定功能,功能是什么,然后定编制,管护人员应该有多少,最后是定经费。

杨伟民指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将现有的禁止开发区域的范围,包括核心区、缓冲区等,把它的范围界定,这将有利于重新准确地进行功能定位、保护对象以及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有利于最终实现禁止开发区域所确定的功能定位。(记者傅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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