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修正案征集意见结束 专家称扣除额不超3500

2011年06月01日11:0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税负公平 个税 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工资薪金 收入分配差距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5月31日结束,截至当天21时,以网络方式提交数计,意见已达237257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公众讨论的焦点涉及进一步提高扣除额、实现以家庭为单位计征、切实加强高收入群体的个税征管等诸多方面,但综合来看,切实调整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税负公平成为公众的一个主要诉求。

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的专家认为,扣除额应不会在草案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调整,不太可能超过3500元。除了调整扣除额之外,在目前所提的意见中,扣除额指数化最为可行,而这对解决全局性公平具有普遍意义。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4月25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标准(扣除额)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同时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作为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被寄予厚望,上调扣除额、降低税率等呼声不绝于耳。

一份最新披露的调查显示,在逾50万的调查者中,56.7%的人希望提高扣除额,19%的人希望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另有23%的人期待降低税率。仅就扣除标准而言,绝大多数认为应在草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上调,赞同3000元的受访者不到10%。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对3000元扣除额不满意,这反映了百姓降低税负的诉求,这个诉求是完全合理的,但扣除额太高的诉求恐怕不是很科学。科学的办法是扣除额不用调太高,但要让低收入人群承担较低水平税负,比如在税率上下工夫等。

刘桓分析认为,在目前所提的意见中,除了调整扣除额之外,最容易做到的就是扣除额的指数化,“这在技术上应该是能达到的,具体可按年度来进行调整,比如2011年扣除额为3000元,C PI为5%,那么明年就可以将扣除额调整至3150元。”他表示,物价上涨实际上意味着扣除额的下降,这对工薪所得纳税人是不利的,因此,扣除额的指数化对解决全局性的公平具有普遍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目前的问题是工薪以外收入信息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这需要通过加强征管来解决。为此,他建议,通过实行税号制、实现收入完全货币化、加强现金管理、大力推进非现金结算以及构建税务、金融机构、公安、海关等各部门之间的联网系统等措施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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