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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1]662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申报2011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由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如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等),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2009年被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参加2009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未获得过该专项支持的企业技术中心。
三、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27日前将项目相关材料送至海淀区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科(海淀招商大厦西908室);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六份;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电子版(软盘或光盘)一式两份。
四、联系人:温建平;联系电话:8849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