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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丰台区专利奖励及转化资助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申报2010年度丰台区专利授权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0年度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专利第一权利人为本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户籍在本区的自然人。
二、申报材料
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丰台区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单位);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
3、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及单位介绍信;
4、专利证书。
个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丰台区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个人);
2、户口簿、身份证;
3、专利证书;
4、建设银行活期存折。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同时,报送《丰台区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电子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2011年第一季度内周一、周三全天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受理地点:区政府3号楼301室(丰台区文体路2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元军
联系电话:8365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