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北京科技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奖励申报通知

2011年04月19日14:2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奖励 研发能力 申报系统 北京科技 任命书 北京市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 工资薪金 完税证明 证书原件 复印件

各研发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在京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2010年11月新修订),激励北京地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的科研积极性,提升北京市研发机构科技研发能力,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受市科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委托,负责2010年度高级人才专项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月10日—2月15日(截至下午4:00)

二、奖励范围

被市科委认定的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聘用,截至2010年12月31日连续2年以上担任主任或相当职务(第一负责人)且年薪15万元(含)以上的人员。

三、奖励额度

每年申报一次,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流程

(一)初次申报:

1、登录人才奖励申报系统:http://210.73.77.3:7001

2、企业预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

3、网上申报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二)再次申报

1、登录人才奖励申报系统:http://210.73.77.3:7001

2、填报企业、个人信息

3、网上申报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五、申报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初次申报

1、高级人才奖励单位基本情况表、高级人才奖励申报表;

2、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和研发机构认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人任命书 、任职聘书 、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及学历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09年度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再次申报

已获得奖励,但未达到规定奖励最高额度的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高级人才奖励单位基本情况表、高级人才奖励申报表;

2、申报人任命书 、任职聘书 、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09年度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详情见《北京市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联系人:房晓丽 夏金财

联系电话:62611720/62619925-809/833

传真:62619816

E-mail: fangxl@chinatis.com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