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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北京市推荐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推荐工作正式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征集的备选项目需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原文可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查阅,网址: http://www.nosta.gov.cn)有关规定,各项目完成单位需进行自评,符合要求者可作为备选项目,并填写“北京市推荐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 (以下简称“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征集范围和优选规则
1.近三年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项目;
2.获科技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项目;
3.北京地区其它符合国家奖推荐要求的优秀项目。
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奖励办)网站发布的“北京市推荐国家奖的工作规程”。
三、有关要求
(一)“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一式15份,需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其中一份为原件。
(二)申报单位应当对拟申报项目名称、内容简介、候选人、候选单位名单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在无异议情况下报送申报材料,并提供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
(三)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寄至市奖励办。
(四)北京市推荐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正式确定后,奖励办将组织项目完成单位填写推荐材料并上报。
四、国家最高奖、国际合作奖等具体申报要求请参阅国科奖[2010]70号文件:“关于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和“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联系人:柯常取、李吉峰
联系电话:66186832(66189235、66188227)-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