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的有关精神,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围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村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产业链的培育,加快转化一批集成配套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促进农村科技创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方科技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本地方的项目申报工作。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申报工作。
二、科技部和财政部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受理相关申报工作。2011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具体以推荐单位上传电子版推荐材料时间为准。
三、联系人与电话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童海燕、谭华、饶世平,
010-51503912、51503675、51503698。
科技部农村司:霍季春、胡京华,
010-58881433、58881411。
财政部农业司:丁丽丽、李 超,
010-68551431、6855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