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城镇化率"虚高" 应量力而行不能超前

2011年04月11日10:0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城镇化率 陈锡文 三农 城镇化道路 城镇化水平 十二五 宅基地使用权 城镇人口 住房

被城镇化——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有些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变市民、农村耕地变城市建设用地。人民图片

-最大的内需在城镇化

现有的城镇化模式不可持续,城镇化率也存在“虚高”现象

记者:过去10年,我国城镇化推进速度很快,为什么能有这么快的发展?

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过去10年,是中国城镇化推进速度比较快或者最快的时期之一。2000年,我国的城镇化率是36.2%,城镇人口4.6亿人。到去年底,城镇化率已经提高到47.5%,城镇人口大约是6.3亿人,城镇化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现在全球人口超过1亿的只有11个国家,而10年间,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11.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13个百分点,城镇人口足足增加了1.7亿人,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这主要和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直接相关。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最大的内需在城镇化,最大的发展潜力也在城镇化。我国城镇化提升的空间还很大,推进城镇化必将有效拉动市场需求,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记者:有人认为,过去若干年,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很大,存在着一些不可持续因素。

陈锡文:的确,长期以来,我们走的是一条低成本城镇化道路,城镇发展是建立在低成本获得城镇建设用地、廉价使用劳动力、环境承载严重压力基础之上的。尽管城镇化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但大量的矛盾没有化解,遗留的问题很多。近年来,地价房价、资源品价格以及劳动力价格持续较快上涨,今后城镇化的成本将明显提高。

还要看到,由于统计口径方面的原因,城镇化率存在“虚高”现象。我国城镇化人口的统计按国际惯例进行,即在城镇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便统计为城镇人口。但实际上,仍有10%—12%的城镇人口是农民工及其家属,他们并没有充分享受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城镇化应量力而行不能超前

城镇化应与工业化进程相适应,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匹配

记者:现在有些地方通过“拆村并居”、“农转非”等形式加速推进城镇化,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您说城镇化率并非越高越好,对此怎么理解?

陈锡文: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城镇化率水平比我们要高,但大多数都在80%以下,这里面可以进一步做分析。比如,在日本,虽然农民只占全国人口的4%,但约有1/4的人生活在农村。德国的情况也很相似。这说明,只要建设好农村,农村也是宜居的,大量人口仍将在农村生活。所以,并不是不种地的人都要进城。而一些城市化率超过了80%的国家,比如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存在大量失去土地进入城市的居民。由于这部分人口没有能够获得稳定的工作,使城市里出现了不少贫民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

无可否认,城镇化是带动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这就像把核能装在反应堆里,控制好了,电能就会不断出来。但如果没有这个控制能力或者没能得到很好处理,就可能引发大量社会问题。

实现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推进的速度,必须与其工业化的进程相适应,与其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匹配,超出了这个能力很可能会出现就业不足、贫困人口增多、两极分化严重等问题,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都会带来严重影响。推进城镇化,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教训,量力而行,不能超前。

记者:为了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的地方在推动户籍改革,要求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对此您怎么看?

陈锡文:打开城镇的门,让愿意进城、有条件落户的农民进城落户是好事,但不能借这个机会低价甚至白拿农民的土地。依靠农业、农村、农民的积累搞城镇化的阶段已经过去了,现阶段应该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只要农民工符合在城市有稳定就业、有住房、缴纳一定年限社保金等条件,城镇政府就应该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给予其市民化待遇。各地城镇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现有资源的承载能力等情况规范开展户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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