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员:房产税资源税将成地方主税种(图)

2011年03月07日09: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房产税 资源税 地方债务 税种

许善达 全国政协委员,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1970年3月自清华大学自动控制系毕业后参加工作。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管理硕士,英国巴斯大学财政专业硕士。

贾康 全国政协委员和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现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的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和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导读

3月5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公布。该草案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增强预算透明度等内容。全国政协委员贾康指出,伴随纳税人的意识不断提高,大家都关注这个钱(财政收入)是怎么花的。全国政协委员许善达表示,现在我们的政府收费中,应该改成税的还有很多,所以还应该继续改革。

看点1 基层叫穷源于分税制?

新京报:分税制改革始于1994年。有观点称,土地财政、基层财政困难以及地方债务等问题,是源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你反驳称“板子打错了地方”,那么“板子”应该打哪儿?

贾康:当前,省以下不能够贯彻落实分税制,实际上形成了五花八门、复杂易变、讨价还价色彩非常严重的“分成制”和“包干制”。中国的实际情况是,地方总体而言没有进入分税制状态,从省往下走,就走不通了。

地方高端层级上提财权、下压事权的空间大,转移支付做不实。所以那板子应该打在“分成制”和“包干制”的制度安排上,它们明显有毛病,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

看点2 如何调整中央到基层财政框架?

新京报:“十二五”期间,我们应该如何细化、优化分税制?

许善达:关于分税制问题,现在有两种意见:一种办法是把上级政府的钱更多地下放给基层政府,能够转移得多一些;另一种办法是,钱不转移但是可以把职责上收,就是由上级政府履行更多的职责。

到底应该青睐哪种方式,我觉得要看不同的领域。比如,我认为,国民教育应该是中央政府全部承担,而其他有的职能应该下放到基层,那么钱也应该跟着下去。不可能所有问题都是按照一个方式来解决,这需要仔细地研究,哪些是需要下放收入的,哪些是上收职能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职能的划分和钱的下放,都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贾康:“十二五”期间需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

细化分税制改革,就要进一步深化省以下分税分级财政体制的改革,推进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等改革措施,在财政层级结构扁平化的过程中,进一步理顺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在中央、省、市、县各级实现事权合理配置、财权与事权相顺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导向下,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打造地方支柱税种形成主体财源,并适当提高地方税政管理权,同时强化和优化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县级财力保障制度。

新京报:财政层级结构扁平化具体意味着形成怎样的财政框架?

贾康:通过扁平化,应使从中央到基层的五级财政框架变成三级。到了三级,我们就可能从山重水复变成柳暗花明。

在“十二五”期间,应使三级财政框架和其中“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内洽机制,大体成型。这样一个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在“十二五”期间一旦有眉目的话,其意义是非常长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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