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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跨境资金流动与外汇储备增加
“热钱”在理论上一般定义为国际短期投机套利资金,但实践中难以准确掌握国际资本流动的真实动机和存续期限,因此在“热钱”规模测算上没有严格的定义和标准。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分析思路主要有二:一是直接测算法,将直接投资以外的资本和金融项目,以及误差与遗漏项目加总(也称非直接投资形式的资本流动净额)。二是间接测算法或称残差法,使用外汇储备增量减去贸易顺差和直接投资净流入。但前者涵盖口径偏窄,而后者打击面过大,可能高估“热钱”规模,并且外汇储备中还存在估值因素。因此,我们在估算我国“热钱”规模时,借鉴了间接测算法,同时结合了我国实际,在储备增量和剔除项目上进行了调整。
首先,确定一些较稳定、合法合规的贸易投资项目,并假定其交易都是真实、合法的,主要是进出口顺差、直接投资净流入、境外投资收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筹资调回等。然后,在交易形成的外汇储备增量中扣除上述四项,所得差额基本上反映了波动性可能较大的跨境资金流动,我们称之为波动较大的跨境资金流动或“热钱”流动净额(见表1-1)。但是,这个差额不都是纯粹套利的、违法违规的或者不可解释的跨境资金流动。其中,包括了我国金融领域的直接投资交易、企业合法的服务贸易活动、合理的进出口赊账及其他财务运作、个人合法的外汇收支,以及银行部门外汇资产调拨等。
从长期看,我国外汇储备增加与实体经济活动基本相符(见表1-1)。如剔除境内人民币净支付400亿美元的因素,2010年“热钱”净流入355亿美元,占外汇储备增量的7.6%。按此估算,过去十年“热钱”总体呈小幅净流入态势,年均流入近250亿美元,占同期外汇储备增量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