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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2日电(记者朱剑红)对于刚刚过去的2010年,人们不仅关心中国经济的收获,更关心老百姓“钱袋子”的收获。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快,得到的实惠较多。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王萍萍为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概括了三个亮点:一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二是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快;三是东北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较快。
2010年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5919元,同比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超过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的名义增长幅度和7.8%的实际增长幅度。这是1998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速第一次超过城镇。城乡居民收入比从上年的3.33∶1缩小为3.23∶1。
2010年东、中、西、东北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143元、5510元、4418元和6435元,增速分别为13.8%、15.0%、15.8%和17.9%。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增速比东部地区快2—4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都表现出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更快的特点,主要得益于国民经济保持回升向好势头,得益于国家和地方多项惠民政策,得益于农产品比价上升和粮食丰收。农村居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较快有两个原因。一是低收入农户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过程中收入增加较多。二是低收入农户获得的扶贫款、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养老金等收入的增长速度也比较高。
作者:朱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