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减免提上日程 物流振兴细则即将出台

2011年01月20日08: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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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一的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自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后,扶持物流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相关细则并未出台。

昨日 (1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得到证实,物流产业振兴规划细则已于去年10月上报国务院,预计不久将公布。

大幅降税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耿书海在昨日召开的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透露,经过物流调研组一年多的调研,多个部门已将调研结果联合上报国务院,目前仍未下发的原因是 “国务院认为文件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还不够”。

据悉,上述细则包括物流业税收、土地、车辆管理、改善行政管理、资源整合、技术创新等方面。

在税收方面,将着力解决物流营业税几个环节税率不一致的问题。现行营业税的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运输类(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税率为3%,服务类(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却为5%。此外,物流业重复征税问题也颇为常见。

上述细则有望统一税率,减收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业内人士普遍认同3%的比率。但在讨论时,被财政部提议变通为 “把物流业纳入今年增值税扩大的范围”。

在土地政策方面,耿书海表示,细则主要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的基础上加大了土地政策的支持,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要纳入年度供应计划,同时支持利用现有工业企业的一些存量土地资源发展物流业,将一些旧的厂房用来发展物流业。涉及到原土地划拨权部分,在手续办理和费用方面也有所明确和倾斜。

部际协调

近段时间,“368万天价高速公路收费案”再次让舆论聚焦在收费乱象上。耿书海也表示,物流企业普遍反映过路过桥费负担过重。

在参会间隙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耿书海提出,希望5年之内,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能降一半左右,撤离不合理的收费站,为物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对此,昨日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蔡玉贺予以了回应,称目前交通运输部确实在考虑将收费公路标准降低。收费公路在其形成时,由于当初财力不足以支撑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所以引入了社会融资。我国高速公路收费年限为30年,而国外大多在90~100年,如果将时间延长,那相应收费标准就可降低。交通部正在研究两个体系:即高速公路等为主的收费部门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辅的不收费的体系。“交通部正在紧锣密鼓地做相关工作”,包括相应法律法规的修改,争取多开通绿色通道降低物流的成本和运输的成本。

据悉,交通运输部党组已经通过了在“十二五”时期对物流园区货运枢纽给予一定的补贴,协商以后将予以实施。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作者: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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