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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记者曹伟)“第三届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与统筹发展监测评价报告”日前在中国经济网进行独家首发。记者从评价报告获悉,随着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之间和地区间差异均呈“缩小趋势”。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报告中获悉,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2008年城乡差距依据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1,而2007年为3.33,2006年为3.28。如果将全国所有地区(包括19个直辖市和副部级城市)依据富裕程度排列后划分出个数相等的两部分,一半为“贫地区”,一半为“富地区”,则全国地区贫富差距,即全国地区二元贫富比为1.79,较前两届继续缩小(二届为第1.84,一届第1.93)。
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依据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对全国所有地区(包括19个直辖市和副部级城市)细分为四个等级地区,即A+级、A级、A-级、B级等四个等级。全国相对富裕地区(A+级)与全国相对落后地区(B级)的相对富裕程度平均值的比,即全国地区四元贫富比为2.71,与上两届(二届2.84,一届2.95)相比较,继续缩小。
全国分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4个区域,其中东部10个省市、中部6个省、西部12个省市区和东北3个省,按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加权计算,得出各大区域的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特意将东部的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和台州市)单列出来。如果用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来表示四大地区发展差距,比值是2.32(2008年)。全国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相对富裕程度比,即全国地区四区贫富比为1.82,较前两届(二届1.92,一届2.01)也呈现继续缩小的趋势。
从表内可以得知,东部地区占全国多三分之一的人口,拥有全国近一半的财富,相对富裕程度显著高于其他地区。长三角地区占全国约十三分之一的人口,拥有全国约七分之一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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