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稳定物价 农产品运输车将免通行费

2010年11月26日16:4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通行费 稳定物价 农村寄宿制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农产品流通 农超 鲜活农产品 学生食堂 拉闸限电 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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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6日从省物价部门了解到,针对最近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的情况,安徽省发布《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将通过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规范经营秩序等17项措施稳定物价,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

根据通知要求,从今年12月1日起,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鼓励大型超市与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实施“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

通知还要求煤炭行业加强自律,保持价格稳定;中石化、中石油公司在皖分支机构要增加柴油供应,保障市场正常需求。各地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

通知也对困难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从今年12月起,将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3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保障食堂的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

通知还明确,明年3月底之前,除国家统一出台的调价项目外,全省暂停上调供热、供水、燃气、城市公交等公共服务价格。擅自上调政府定价及指导价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决定,自12月1日起,安徽省将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市场价格大检查,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本文来源:新华网作者:宋晨、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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