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出台33条意见促外资企业发展

2010年11月15日15: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外资企业 企业注册 中方 工商部门 出资形式 个人投资者 商标专用权 无形资产投资 投资者可 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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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工商局发布促进外资企业发展的33条意见,以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在该市投资落户。

为拓宽吸引外商投资的渠道,该局降低部分外资企业进入门槛,允许自然人作为中方投资者与外商成立合资企业,这意味着外方投资者可选择亲友作为中方投资者合作,这对企业的发展和落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此外,这也将吸引外地有实力的个人投资者到重庆,寻求外商合作伙伴开设新的合资公司。

“用无形资产也可投资设立外资公司。”该局外资处工作人员称。工商部门放宽了投资主体及出资形式的限制,投资者可以用商标专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投资设立公司。

为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该局在放宽外资企业名称核准条件的同时,还降低了企业注册的门槛。该局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置在字号之后,允许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外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不反映行业特点的字词等。此外,为帮助外资企业在重庆做强做大,该局还降低了集团公司注册门槛,母公司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外资企业,即可组建集团公司。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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