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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记者昨日获悉,《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日前出台。未来三年,我市将解决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线1.5倍以下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并计划通过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改善12000名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我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根据规划,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通过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方式解决。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线1.5倍以下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将通过配售限价商品住房方式解决,支持其增加居住面积、完善住房功能、提升居住环境等改善性需求。
根据规划,未来三年,我市将建设15000套公共租赁住房、1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和30000套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70万平方米、97.5万平方米和22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中,3000套面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配租,6000套面向其他低收入家庭配租,6000套面向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配租。 (记者 崔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