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将出台26条政策支持西部开发

2010年09月14日14:3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矿产资源 建设用地 国土部 勘查开发 国土资源部 园区 基准地价 地区开发 地质环境保护 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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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13日表示,将出台适当降低西部地区开发园(区)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等在内的26条政策,支持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园区。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强化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加快构建符合西部实际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等六方面。

根据国土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安排向西部地区适当倾斜,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占用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保障承接产业转移的必要用地,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适当降低西部地区开发园(区)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园区。

在推进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意见明确,要加强对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引导。制定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指导目录,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准入管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支持建设若干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加工基地,大力发展能源、矿业等优势产业。(韩晓东)中国证券报

西部未用地搞工业出让金最低“一折”

为支持西部大开发,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土地政策支持、节约集约用地、优势矿产开发等六方面,出台26条支持政策。

《意见》强调,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其中,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安排向西部地区适当倾斜,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占用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

《意见》还表示,未利用地用于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适当降低西部地区开发园(区)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

同时,支持西部地区现有各类国家级开发园区扩区调位,并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园区。

在耕地保护方面,国土部要求,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进一步向西部地区倾斜,支持西部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和租赁、退出机制。(张敏)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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