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政策有保有压 燃料油化工将获更多资金投入

2010年08月31日09:3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燃料油 卓创 乙烯 燃机电厂 化工行业 芳烃 资金投向 世界工厂 有保有压 发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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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通知称,自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用做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国产燃料油免征消费税,对用做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返还消费税。

分析人士指出,鼓励燃料油深加工不仅可以缓解国内乙烯、芳烃等重要化工产品供给不足的状况,还可以降低直接燃烧的比例,有利于工业和发电企业节能减排。由于此前我国对燃料油用做化工原料始终给予退税的优惠政策,此次的免税新政不会对主营企业产生直接影响,但免税政策的明确,对燃料油化工显然是一大利好,未来这一行业的资金投入有望出现较大增长。

燃料油化工鼓励政策明朗

燃料油是指原油经蒸馏后残留的黑色黏稠残余物,属炼制过程的中间产品,不仅可以直接燃烧,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炼制成为烯烃、润滑油、柴油、化肥等化工产品。

在原油严重缺乏的形势下,燃料油属我国鼓励进口的资源,特别是对地方炼油企业而言,燃料油更是其主要生产原料。卓创资讯燃料油分析师吕斌介绍,目前我国燃料油年消费量约为3700万吨,其中40%用做船用等大型慢速燃料,20%用做发电等工业热炉燃料,只有40%用做化工原料。

自去年初开始,我国对生产或进口的燃料油每升征收0.8元消费税,但对直接以燃料油做原料的化工产品实行退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发布的通知称,用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产量占本企业用燃料油生产产品总量50%以上(含50%)的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这一新政的指向意义远大于其实际意义。”吕斌认为,从过去的退税到现在的免税,税收的变化对主营企业来说几乎没有影响,但是政策进一步明朗,有利于提高炼油企业从事燃料油深加工的积极性,未来将有更多的资金投向燃料油化工行业。

乙烯生产获利好

在燃料油化工的产品中,乙烯无疑是最值得关注的。作为“世界工厂”,中国是乙烯的消费大国。尽管近年来石油巨头大举布局大乙烯项目,但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我国乙烯供应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相关负责人此前曾透露,2009年中国乙烯自给率仅为50%,即使到2015年,中国乙烯生产能力达到1900万-2100万吨,自给率也仅为63%-67%。

相关专家指出,尽管发达国家的石化工业已过发展高峰,全球乙烯产能即将进入过剩时期,但鉴于乙烯在现代工业中的重要地位,我国扩大乙烯生产能力仍有必要。吕斌表示,鼓励燃料油化工,除节能减排的目标外,还将对我国烯烃供应形成重要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免税政策的执行期为今年,而正是从今年1月起,国际乙烯供应形势趋于紧张,价格大幅上涨,进入8月以后,乙烯价格更是达到国际金融危机前的水平。

吕斌认为,此次国家调控的短期意义在于,在市场供应吃紧的情况下,鼓励石化企业释放产能以缓解供求矛盾,尽管燃料油生产乙烯在我国乙烯产量中占比不高,但取消消费税将显著增加相关企业利润,政策指向颇为明显。

“有保有压” 免税不涉其他用途

与燃料油化工获利好相对的是,两部门出台的免税新政,并不涉及燃料油的其他用途。通知指出,燃料油生产企业对外销售的不用做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燃料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的化工企业购进免税燃料油对外销售且未用做生产乙烯、芳烃化工产品原料的,应补征消费税。

去年国家提高燃料油消费税后,广东等地一些以燃料油为主要燃料的燃机电厂立即称陷入亏损状态,减免消费税的呼声也不断传出。当时有消息称,燃料油消费税将于今年减免。

然而此次的免税优惠只涉及燃料油化工,政策“有保有压”也切合了当下节能减排的大环境。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出台的政策,旨在通过鼓励深加工的方式,实现燃料油这种中间能源的最清洁、高效利用,而燃料油作为直接燃料,其污染和能耗都非常高,燃机电厂的燃料油消费税减免与国家推广清洁能源的宏观政策相悖,“在今年节能减排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获得税收优惠政策”。商报记者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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