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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明低暗高”的招标手法相比,日常办公支出的“高价”采购更易被发现。昆明市财政局、纪委和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近期被曝集体“高价”采购。其中,昆明市财政局采购4台服务器、68台台式机、8台笔记本电脑,成交价57万余元,比市场价约高一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125台笔记本电脑,每台6760元,而中标机型市场价为5099元,一单生意就比正常价格高出21万元……
但面对种种质疑,昆明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以为然。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陈一凡解释说:“我们承诺,采购决无暗箱操作。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都是我们的监督单位。”他表示,昆明市的政府采购,完全是按法定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公正、透明”,是“阳光采购”。
在昆明曝出办公用品“高价”采购之前,长春市一部门的政府采购清单中,也出现近3万元的一台电脑。面对质疑,昆明和长春有关部门都给出相同的“答案”:买高配置设备是“工作需要”。
“什么工作需要?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曾参与政府采购的昆明市供货商李某称,“买的东西次一点,供应商赚一点,回扣拿一点”是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的“三点”规律。少数负责采购的公职人员甚至会和供货商“共谋”赚取差价。
审批、招标、公告:环环皆有“漏洞”
财政部数字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为1009.6亿元,2009年则突破7000亿元。财政部有关人士坦承: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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