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表(部分)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6日讯(记者李雨思)记者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截至7月15日,今年全国累计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468台,共计1071万千瓦,提前完成了国务院要求的9月底前关停1000万千瓦目标。
2010年是国家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决战之年。温家宝总理在5月5日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采取铁的手腕淘汰落后产能,其中今年要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
5月21日,国家能源局在人民大会堂召开2010年全国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与2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将超过1000万千瓦关停计划分解落实到140多家电厂的近400台机组,同时明确了关停时间。会议当天,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江苏、浙江、广西、新疆等8个省区举行了小火电机组集中爆破拆除行动,当天关停总容量达到20台小机组,共237.3万千瓦。
同时,国家能源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将关停一定规模的小机组并能妥善安置职工的“上大”项目,优先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扩大节能发电调度试行范围;严格执行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管理办法;加强对火电机组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和排污收费管理;鼓励关停机组享受发电量指标交易补偿等。同时,派出30多个工作组和督察组,近百人次,加强对关停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按时关停。
据介绍,截至7月15日,今年全国累计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468台,共计1071万千瓦,提前完成了国务院要求的9月底前关停1000万千瓦目标。今年1-7月淘汰的1071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相关情况近期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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