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意义弥补“三包”条款不足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家电产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着消费者人身安全,大部分问题仅凭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三包条款根本不能解决。陆刃波表示,此前,相关部门之间监管责任制不清晰也是缺陷家电产品召回制度难建立的原因之一,但此次“召回制度”的确立明确了由国家质检总局担当监管部门,同时对违规企业提出处罚、警告等监管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内家电产品生产企业敲响质量警钟,同时在消费者维权时做到有法可依。
争议 3万元罚款太少?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副主任吴景明认为,行政处罚最高3万对于家电生产企业来说违法成本太低,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如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的应该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加倍处罚。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草案中虽然对违规企业罚款限定在3万元以下,但罚款的数额并不是重点,“如果有哪个企业因为违法召回条例而被罚款,那损失的就是企业信誉度,这对一个企业的影响远远高于3万元。”因此,罚款多少仅仅是监管的一种方式,召回条例本身将促进家电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
背景:家电召回呼声已久
据了解,2004年,我国第一部有关缺陷产品的召回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开始施行。此后,《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这些召回法规的出台,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缺陷家电产品”的召回制度却迟迟未见出台,随着家电产品一些普遍性问题不断出现,业界关于出台家电召回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厂商反应
若被令召回将重创品牌
创维品牌推广部副总经理沈键表示,很早之前就听到我国将出台家电召回制度的传闻,但对于具体出台时间业内都处于猜测状态。“召回条例对我们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沈键表示,家电召回作为产品的一种延伸,使企业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促进家电企业自身进步,使家电生产企业达到良性发展的目的。
美的中国营销总部副总裁王金亮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看到具体召回草案的细则,但就召回制度本身而言无论对企业,还是消费者都是有利的。他表示,一旦有哪个企业生产的产品被责令召回,那对公司品牌的影响都很大。因此,家电召回制度的实施将对企业起到监督、监管作用,同时对消费者是一种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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