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的监督检查,促进家电下乡工作有序推进,日前,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各级政府部门将加强对其检查力度,每个月至少抽查一次,抽查比例不少于10%,并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数据进行比对。
细则要求中标流通企业要切实履行中标承诺,规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服务保障,制定备案销售网点违规处罚措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责令其改正,违规情节严重的,应向县级及以上商务、财政等部门报告。如中标流通企业应履行中标配送、服务承诺:对县(市)销售网点配送要求及时响应,并在48小时之内配送到位,偏远地区不超过72小时;24小时服务电话运转正常等。
细则还要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家电下乡管理规定操作,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及时、准确宣传中标产品型号、价格及申领补贴流程等政策,按规定时间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记者胡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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