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18日,京华时报报道,“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资格招标项目”在开标大会上,民营油企首次有机会参与国储油招投标,这意味着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的大门首次向民营油企开放。此举在一部分专家看来,意味着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多元化趋势的明朗化。这对于石油领域的民间资本来说,是不是意味着真正的春天到来了呢?对于这些早已被国有“巨无霸”盘踞的行业,民间资本真的能进入吗?
“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中石油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前景,那就是"能";如果用三个字来概括,那就是"肯定能"。”在上周股东大会间隙,中国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如此回应外界关于“新36条”公布后国有油企与民企合作可能的猜测。而这也是多年来一位国有石油巨头的掌门人首次就与民企合作问题表态,由此被外界赋予非同一般的风向标意义。
“新36条”规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上述规定为两种所有制的石油企业合作打开了政策大门。
而仅仅一周后,蒋洁敏就表态说,“从油气勘探、开采、管道建设到城市燃气销售,我们都愿意与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共同合作。”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样开诚布公的姿态十分难得,表明中石油已经向民营油企递出了橄榄枝。
民企公开登场石油储备招标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获悉,正在投标的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资格招标项目向民营资本打开了大门。而据外媒报道,5月24日,中国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公开表示,中国国家能源局已经启动招标程序,将允许民营能源公司参与国家战略石油储备项目。
这也意味着自国家 “新三十六条”之后,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石油储备的道路明朗化。
“我们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了,我们正在参与投标。”5月25日,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太平洋)办公室的一位马姓的主任向《每日经济新闻》确认了世纪太平洋已经参加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资格招标项目。 <<<详细
民营资本挺进油气领域须跨"三重门"
是投资利润丰厚的上游勘探开发,还是投资回报稳定的中游管道建设运营,民营资本已经能自由选择了吗?有钱就能参股投资、分享收益了吗?民营投资油气的大门是敞开了还是半遮半掩甚至是“玻璃门”?答案似乎不那么简单。
勘探开采“玻璃门”
“油气很多领域里政策从来也没有说过不准民营资本进入。”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高世宪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说,许多时候是民营资本自身资金规模、技术能力等水平达不到、无法进入,或者对现有的投资回报不满意,所以不愿进入。
诸多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表达的一致的看法:民营资本希望进入的是利润丰厚的油气上游领域。但分析人士称,政策即使在油气勘探开采上游没有对民营资本竖起墙围,也并不意味着民营资本真的可以自由进出,至于呼吁放开原油进口权给民营企业,更会直接触及石油公司的垄断利润,难上加难。 <<<详细
中游管道“百叶门”
“比起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油气勘探开采领域,中游油气管道建设投资回报稳定、最容易见效益,有可能成为民营资本涉足较多的领域。”张政和表示。这个民营资本已经丝丝渗入的领域,被形容为半遮半掩的“百叶门”。
中石油规划总院管道专家杨建红对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在河南、江苏、湖南等地,已经有民营资本参股、控股甚至独资建设天然气支线管道。“这些民营资本建设的支线管道,其内部收益率能够达到12%的市场平均水平,除了建设之外,管道运营也交给他们做,运营者收取管输费。”杨建红说。 <<<详细
下游销售“旋转门”
在油气行业上中下游,唯一对民营资本敞开的大门是下游成品油销售和城市燃气领域。民营资本的收益受制于石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国家政策的频繁变化,一不小心就会被“旋转门”甩出去。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指出,加油站方面,中石油和中石化占据了半壁江山,仓储企业民营和外资能占到2/3,批发企业中民营能占到2/5。民营资本虽然仍面临成品油零售价格的政府定价风险,国有石油公司在原油配额、成品油批发价等方面的限制,但其存在已经成为终端加油站市场价格竞争最有力的推手。 <<<详细
面对“橄榄枝” 民企自叹不敢奢求
尽管如此,多年来一直在政策夹缝中艰难生存的民营企业却对此相当谨慎。“我们当然很希望与中石油这样的大石油公司合作,但目前看还不太可能,因为两者差距太大,各方面太不相称。”上海鹏盾船舶燃料油公司总经理傅炳荣说。
鹏盾是上海一家较大的燃料油经销公司,无论规模还是名气都在国内民营油企中颇具代表性。但即便如此,傅炳荣仍不敢奢求与国有大石油公司的合作。
广东石油商会会长吴清标认为,对民营油企来说,更有现实意义的举措还是放开进口。同时,他还是希望“新36条”更多细节性的内容能尽快出台,“鼓励要有实际行动”。
“国有石油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鸿沟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中石油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两者合作并非没有可能,“我们在新疆其实就和不少民营企业都有合作,包括在上游勘探开发领域也有过我们负责勘探、由民企来参与开采的案例。”
专家称:需变更体制模式
事实上,目前的国家相关政策也为民营油企提供了良机。在非公经济的新36条中,第八条就明确提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
“但要避免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崔新生担忧道,“现在大的战略方向和投资选择都是正确的,但通过什么样的方法让民营企业参与到石油储备中仍是个难题,总之,暂时缺乏策略性工具的指导。”
不过,在他看来,可以在体制模式上作出一定的变更,比如通过混合所有制的形式让民营油企实现参与储备的愿望。“这暂时是比较可行的方案,但可能需要国家相关的斟酌。” <<<详细
相应细则亟待出台
尽管,新36条出台后,引来民营企业的阵阵欢呼,甚至表示,这是“非公36条”出台5年之后,民营资本放开投资领域的又一个里程碑式政策。但对于新36条目前所能起到的作用,很多专家所持的态度并不乐观。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告诉记者,现在还不好武断的说能不能进,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的细则。当然这种担心也并不多余,是不是真能进去,也要看它的门槛是否真能降低以及相关的优惠政策什么时候能够出台,要有关于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方法。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实质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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