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规划再次明确长三角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 21.07万平方公里刘建平 制图
“以上海为核心的世界第六大城市群将加速崛起”
肖林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院长
肖林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三角区域规划的实施,将加快形成以上海为核心的世界第六大城市群的崛起,上海将为长三角的一体化发挥更大的作用。”肖林认为,规划对整个长三角一体化联动发展、发挥上海核心作用、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肖林表示,上海的战略定位就是“四个中心”,这个定位要求结构调整方向是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发展金融、航运、信息、创意、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同时加快制造业的升级,突出发展以创新和研发为主的高端制造业。上海的转型和发展一定要放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中。只有长三角一体化到了一个高度,上海的“四个中心”建设才能形成新的跨越。
肖林指出,上海接下来要做的工作是,在“十二五”规划里对接长三角区域规划。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将进一步加快长三角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社会保障、能源建设等方面的一体化。
“再度明确长三角范围,首提现代服务业中心”
陈建军
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曾参与区域规划编制并担任“产业发展定位与布局”项目负责人
“从总体上看,区域规划是长三角指导意见的细化和延伸,但也有差异。”陈建军表示,比如在长三角战略定位上,“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的定位是指导意见中没有的,在中央文件中是首次提出。”与2006年初稿的区域规划相比,定位更是明显不同。此外,在长三角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上,正式获批的区域规划新增了自主创新与创新型区域建设、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对外开放与合作等内容,“既体现了长三角的与时俱进,也表明了中央对长三角在转型升级棋局中的期许。”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消息,区域规划所明确的长三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这与2008年9月出台的指导意见一脉相承。但对区域规划本身而言,意义特殊。区域规划历经多次征求意见和重大修改但迟迟未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长三角区域范围看法不一。”陈建军透露,2006年的区域规划初稿将长三角范围界定为沪苏浙16个市,面积11万平方公里。随后,关于长三角是否扩容、如何扩容,争议频频。一直到指导意见出台,长三角区域范围方成定局。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信息并未提及“泛长三角”。而在指导意见中,国务院曾强调“积极推进泛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这是“泛长三角”首次被写入中央文件。对此,陈建军猜测,发改委目前公布的只是区域规划的“简缩版”,“也许在其最终公布的规划全文中会有所涉及和体现。”
2009年,国务院先后批复了11个区域经济规划,包括《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横琴岛总体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等,数量几乎是过去四年的总和,出台速度前所未有。“在上述区域版图布局完成后,现在轮到长三角了。”陈建军说,“中央期许长三角能在转型升级的国家战略中起到领军作用,并促进和带动全国的转型升级,重塑中国区域经济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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