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2010年财政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是要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与此同时,今年的“民工荒”也正持续引发中国专家和学者热议“刘易斯转折点”、提高居民收入等问题。
专家和学者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目前没有出现整体意义上的刘易斯拐点,但正处于走向这一“临界点”的进程中。在国内劳动力结构逐步发生改变中(非农劳动力正在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却未见明显增长。
实际工资在“拐点”进程未见明显增长
最近,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等机构纷纷举办有关“居民收入与刘易斯拐点”的会议和论坛,就工资结构、社会转型等问题举行讨论。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介绍,刘易斯拐点是发展中国家内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格局现象。由于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大量供给压低了劳动力成本。直到工业化、城市化把表面上的剩余劳动力都吸纳干净了,如果再想继续吸纳剩余劳动力,就必须提高劳动力成本,这个临界点就叫“刘易斯转折点”。
引发中国专家和学者们热议“刘易斯转折点”,主要是今年沿海地区的“民工荒”在春节过后达到多年来的一个高峰。有报道指珠三角劳工短缺达200万人,即使企业大幅提高工资仍要面对招工难的窘境。由此,有研究人士称,珠三角劳工近年来持续短缺预示着我国的刘易斯转折点已经到来。
2009年第四季度的数据显示,103个主要城市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从金融危机期间的0.85,大幅回升至0.97。但珠三角的这一比率达到1.26,这提示若不提高工资,将很难招到可用的工人。
但这是否表明中国整体上劳动力出现了短缺?根据联合国公布的《世界城市化展望2009年修正版》报告,以现时全国13亿人口计算,城市人口将由目前的6.1亿增加至2015年的7.67亿即未来每年平均将有超过1000万农村人口迁入城市。
因此目前中国的劳动力供应尚算充裕,但劳动力市场结构已由此前的“无限供应”年代过渡至目前的“有限过剩”时期。所以,多数学者表示,从局部看,中国似乎已处于刘易斯拐点中,但整体上看,中国农村劳动力仍然存着过剩问题,刘易斯拐点尚未真正来临,应该认为是走向拐点的进程中。
申银万国的研究报告也表示,民工荒的出现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刘易斯拐点已现。首先,农业与非农业产值和就业人数占比仍不协调,边际产出差距仍较大;其二,中国47%的城市化率与当时日本、韩国出现刘易斯拐点时农村人口30%左右的占比相比,差距仍大;其三,2004年民工荒出现后,中国实际工资并未出现大幅上涨。
学者和专家们表示,珠三角的民工荒可能无法直接和刘易斯拐点画等号,但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目前我国正在走向刘易斯拐点的进程中,但城乡居民的收入多年来却未有全面的上涨,这有悖于国际规律。所以,需要构建合理的收入和分配制度,平稳地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转型。
收入差距加速拉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对记者表示,“创设合理的分配和收入制度,挑战主要来自初次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公平。”
据专家分析,初次收入分配的不合理,首先表现在长期以来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偏低、国民收入分配向国家和资本所有者倾斜的现象一直比较突出。
由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8年社会蓝皮书》显示,近年来我国劳动报酬所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上世纪90年代以前,劳动者报酬占比为50%以上,2001年后这个比重不断下降,到2006年已下降到41%。与此同时,营业盈余比重由原来的20%提高到2006年的30.6%。在2000至2008年,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4%,但职工的实际工资年均仅增长15.7%。
这表明,我国国民收入结构失衡,特别是劳动者报酬所占国民收入比重不断下降。来自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生活成本不断提高的近几年中,从未增加过工资的全国普通工人超过26%。
据了解,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中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中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回报的比例却不断上扬。
对此,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之间存在差距也正常,但若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引发很多问题。而在我国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已是一个普遍现象,并且这种差距有逐渐拉大之势。
初次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另一个表现是,全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增大。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中国目前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突出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
世界银行的报告同时显示,最高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这两个数字比在中国是10.7倍,而美国是8.4倍,俄罗斯是4.5倍,印度是4.9倍,最低的是日本,只有3.4倍。
这也就意味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世界上居民收入最平均的国家之一,变成世界上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城乡、区域、行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专家们表示,目前我国收入和分配的不平衡还表现在再分配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对记者表示,“国企垄断、行政垄断、腐败带来不均衡;再分配制度的不公平,比如福利分房制度仍然存在。这种不公平所带来的不公平影响面比初次收入分配大得多。”
据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间。
“垄断行业收入畸高是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社会非议最大的诱因。”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
分配改革探求调整方式
专家和学者们表示,国家也已经深刻认识到在步入“刘易斯拐点”的进程中,需要进行分配制度的改革,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平稳转型。连续三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2009年的会议更是强调“加大调整力度”。
国家发改委的有关专家表示,改革首先要指向分配结构的失衡问题。分配结构的失衡主要表现在“两个偏低”:即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这都与经济结构有关。
由于投资、出口、消费比例不协调,一、二、三产业结构不合理,造成劳动力结构不合理。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占比已从最低时的21.6%升到40%以上,但仍远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大量一产富余劳动力被挤进二产,造成二产劳动力供过于求;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财富增长相对缓慢。
所以,专家和学者们认为,首先,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必须着眼于整个经济结构,从调整相关经济结构和深化体制改革着手,调整出口、投资、消费等重大比例关系。通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减轻第一、二产业人力资源市场过度竞争。
其次,要扎实推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平衡分配格局。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表示,“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界限,规范国企行为,规范政府公共服务,放松管制,反腐措施到位。这些又牵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说,对于行业性的分配不平衡问题,一方面要通过提高收入透明度,提高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管率,要做到基本上完全纳税。另一方面,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也应有一定的调整和改革,要解决因为垄断等原因产生的收入不公。
另外,要健全收入分配体系,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格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认为,一次分配中市场机制失灵的地方比较多,要重点解决一次分配中的公平问题,要多从劳动者的角度来制定政策,提高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在二次分配领域,要本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把收入分配改革和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投入;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薪酬和人工成本信息调查发布制度、垄断行业薪酬水平调控制度、不同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调节制度、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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